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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未保委、维权中心参加《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案例研讨会
来源:楚天律师发布时间:2006年05月29日作者:付军
2006年2月27日—28日,公益诉讼理论与研究——《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案例研讨会在武汉召开,来自中国(包括香港)、泰国、韩国、美国等地的高校法律诊所、法律援助与研究机构等NGO(非政府机构)组织60多名专家学者参会,湖北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保护专业委员会、湖北省未成年人维权服务中心李春生、李艳楼、付军等8名律师应邀参加。
会议就有关工作权、受教育权、住房权、健康环境权等公约权利方面进行案例研讨,重点讨论如何选择公益案件、如何推动公益诉讼以及办理案件所得的经验。会议介绍了公益诉讼理论与公益诉讼实践,以及如何建立经济、社会、文化权利案例数据库和如何利用案例数据库以促进公约的实施。
李春生律师向大会提交关于受教育权、健康权的《校园体罚伤害案》论文,并在会上作发言。付军律师提出建立工伤保险救助基金制度,并呼吁关注违宪审查。
会上,武汉大学社会弱者权利保护中心与湖北省未成年人维权服务中心建立共同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合作意向。
本次活动由亚洲法律资源中心、武汉大学社会弱者权利保护中心主办。